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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 轉載:110年度勞工藝級棒獎勵實施要點之技術士證照獎勵自即日起按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憑)依序審查至經費用罄日即停止受理申請

一、依據本局勞工藝級棒獎勵實施要點第二點獎勵對象及資格規定,凡設籍或居留(新住民)且工作地在臺中市之在職勞工取得勞動部核發之甲、乙級或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證照,其證照必需與現職相關者。

二、依據本局勞工藝級棒獎勵實施要點第十點規定「本要點應於本年度預算額度內辦理,本年度預算用罄或經費不足時,本局得停止受理申請」。

三、110年度經費用罄日即停止受理勞工藝級棒技術士證照之獎勵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承辦人:04-22289111轉35608林小姐

四、本要點之獎勵申請應於獲獎日起或取得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如符合前揭申請期限,請於111年度再行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