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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 轉載:受疫情影響,若無法如期參加『110年度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第2梯次』,學術科測試者,可檢附相關文件辦理退費

1.    退費方式: 請於110年8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資料,郵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即測即評中心 (地址 : 4076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2.    檢附文件:
(1)    技術士技能檢定因應重大偶發事件學、術科測試退費申請表(如附件,請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第1張(期程異動前)及第2張(期程異動後)准考證或術科測試通知單。
(3)    報名費繳費收據(特定對象免附收據)。
(4)    報檢人本人之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特定對象免附)。
3.    其他規定詳如技能檢定中心公告內容。
4.    若有疑義,請來電洽詢,電話: 04-23592181分機1281、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