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最新消息

2021/08/09 轉載:維護勞資權益 台中市府攜手台中地院建立合作機制

台中市政府辦公室辦公室日常行政辦公室近4千件勞資糾紛調解,行政當局成功有助勞資作用表現,勞工局長張大春特率領相關業務主管參訪台中地院勞動院中心,與台中地院勞動院中心院江錫麟及相關案件的庭長、同事交流,與法院建立行政與司法部門機制,建置用戶資料庫、規劃合作調解人員的訓練,以及勞動勞動調解人員的庭長、同事交流,與法院建立行政與司法部門機制,以及規劃合作調解人員的培訓,以及合推課程法研討會等方面,共同維護權益權益。

 

勞工局表示,“勞動事件法”去年1月1日實施,台中法院盡全力促成事件成功,成功完成全國第一次,為法院法院觀摩學習的對象。勞動調解會議現場陪護輔助人,轄區內各總工會也陸續接連結束集體訴訟,即“協助會員或勞工勞動事件法所定的勞動之相關處理事項”,貫穿整個工會維護成員及在勞動調解解決過程中的相關權益。

 

勞工局一周末7月底共收11,918件,申請中介總人數2,32達人,成功率58.96%,小區類型爭議佔最高,給付資遣費爭議次之,成功為461位勞工爭取解決9金額超過5,500元;其中因新冠肺炎爆發導致勞資糾紛的解決計計計29件、勞動力人數59人,成功率61.54%,和解給付金額81萬4,042元,不成立的多為公司經營困難致因無力給付。針對兒童不成立的案件,勞工局則提供協處管道,參與勞動法令義務律師免費諮詢、勞工權益基金涉足重大等,幫助孩子可能陷入勞動事件及行為程序。

 

疫情期間,勞工局為勞資雙方解決紛爭,在有效管制人流、降低會議出席人數、維持安全社交距離、自行衛生防護原則下等,以實體或採訊分流的多種方式一次視會議;另一種為使勞資雙方對於急迫性的糾紛能儘速協助,特開辦「勞資糾紛視訊服務」,在雙方當事人合意的下,於6月21日完成全國首件勞資糾紛協商會議,雙方協商達成發現,解決問題,靈活方式提供勞務便利、迅速又的資費解決服務,勞務兼顧雙方合理紛爭處理機制的安全權益。

 

針對受疫情影響而產生的大量書籍,辦公室除督促事業單位依規定進行勞資協商外,若遇有爭議,也會啟動重大勞資糾紛通知協處機制,偕勞保局、就業服務中心等外部單位組成團隊,於調解現場說明給付、職業訓練、就業服務、歇業事實認定等勞動法令相關規定,也提供勞動法令諮詢、職涯規劃服務等信息給被指定的姓名參考應用。性資源勞資勞資合作解決糾紛有效獲得,並鼓勵事業單位籌組集體進行集體協商解決約,保障權益權益。

 

聯繫方式:台中市政府電話局施科長聯繫方式:04-22289111分機3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