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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1
轉載:1100911中彰投分署「儲備定期契約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5-10名公開徵才
甄選「儲備定期契約人員(職務代理人)」,相關事項如下:
一、甄選候用人數:
(一)視成績擇優錄取候用5-10名。
(二)本次甄選均為候用人員,俟本分署需用職務代理人之情形,視出缺職務性質決定遴用順序通知報到,候用期間原則為1年,逾期如未有職務需求或下次同類型甄試放榜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二、契約期限:
(一)本職務為職務代理人性質,定期契約期間約2至6個月,最長者約為1年,惟實際契約期間以職務出缺期間為限。
(二)於本分署有進用需求時,視出缺職務性質個別通知報到遞補,未於規定期限內報到者,註銷錄取候用資格。
三、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具公部門約聘僱人員工作經歷、相關行政工作經驗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三)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四、工作地點:本分署暨所屬各就業中心(含勞動學苑)。
五、工作項目:辦理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一般行政等相關業務事項。
六、待遇:依出缺職務等別支薪,約僱3等220薪點至約僱5等280薪點,採固定薪點不晉級,實際金額依行政院公告薪點折合率計算(月薪新臺幣27,434至34,916),並享有勞保、健保及勞退新制等。
七、報名日期:110年9月11日至110年9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先至「本分署網頁/最新消息」(http://tcnr.wda.gov.tw/)點選「本分署儲備定期契約人員(職務代理人)公開徵才」,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填妥資料後,先行E-mail至ejobmail@wda.gov.tw。
(二)另須檢具表件資料計有:(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依網頁下載格式填寫完整,且須含簡要自述,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否則不受理。)(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3)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者,視同無工作經驗)。(4)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於頁末親自簽名。
(三)紙本資料請於110年9月17日前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收(4076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儲備定期契約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得視需要辦理筆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4-23592181分機1808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