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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6 轉載: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保障勞工舊制退休金權益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底前估算次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之退休金,有不足者,應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補足退休金差額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為保障本市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勞工局110年積極輔導715家事業單位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補提差額計5億多元,保障本市2,274名符合退休條件勞工之權益。

      勞工局張大春局長表示,本市截至目前計有10,171家事業單位設有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預估至明年年底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共21,084人,其中約有855家事業單位尚須於111年3月底前為3,236名舊制勞工一次補足退休金差額。為協助事業單位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維護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勞工局同仁以電話、櫃檯諮詢、說明會及實地訪視等多元方式進行輔導及查核。此外,為協助雇主估算應補足之勞工退休準備金,亦可利用勞動部「預估次一年度所需勞工退休準備金試算」系統進行估算並補足差額。

      勞工局說明,為增進勞雇雙方對勞退新、舊制實務之了解,勞動部與勞工局訂於110年11月26日聯合辦理「110年度勞工退休制度及法令線上說明會」兩場次,主題包含勞退新、舊制法令及實務介紹及金融理財教育等課程,歡迎事業單位至勞工局官方網站報名。

      另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如有舊制退休金相關權益問題或欲掌握最新消息,可至勞工局網站勞工退休準備金專區查詢相關問題,亦可撥打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逕洽勞工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一樓新市政服務中心)勞工退休金諮詢服務櫃檯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