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就字第11105083291號
附件:如文
修正「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第二點、第九點及第八點附件三,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第二點、第九點及第八點附件三規定
部長 許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