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110509417號
附件:如文
訂定「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補助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十日生效。
附「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補助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