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6日
發文字號:發綜字第1112010168A號
附件:如文
修正「民間團體機構辦理業務宣導及推廣活動補(捐)助作業要
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民間團體機構辦理業務宣導及推廣活動補(捐)助作
業要點」
署長 蔡 孟 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