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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轉載: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11日止,公告受理110年上半年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及用人單位自訓自用班訓練計畫

(一)專班訓練計畫說明:

1、為鼓勵失業、待業或在職勞工參加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結合本市轄區長期照顧人力供需,特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以充實本國照顧服務人力。

2、申請單位資格:辦理本計畫之訓練單位,應符合衛生福利部所定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第五點第二款規定之資格。

3、訓練時程:自核備計畫書日起至110731(結訓)(含展延及遞補班次)

4、預計辦理班數:職前或在職共15班,另備取3班,將以「職前班」為主,在職班上半年至多1班。

5、申請期限及受理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091211日下午5時前,將訓練計畫書17份郵寄或親送至本局(以郵戳或實際送達時間為準),逾時不予受理(請於外封備註送審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書)

()用人單位自訓自用班訓練計畫說明:

1、為提升勞工之照顧服務專業技能,協助其投入照顧服務工作,並落實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訓用合一,特辦理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訓練,鼓勵其自訓自用。

2、申請單位資格:辦理本計畫之訓練單位,須為照顧服務員之用人單位,且應符合衛生福利部所定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第五點第二款規定之資格。

3、訓練時程:自核備計畫書日起至110731(結訓)(含展延及遞補班次)

4、預計辦理班數:5班。

5、申請期限及受理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091211日下午5時前,將訓練計畫書17份郵寄至本局(以郵戳或實際送達時間為準),逾時不予受理(請於外封備註送審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班訓練計畫書)

(三)請符合本計畫之訓練單位,於期限內向本局申請,聯絡人:詹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