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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3 轉載: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與事業單位共同守護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底,估算次年度成就退休條件勞工之退休金,並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退休金差額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為保障勞工退休權益,避免成就勞動基準法退休條件之勞工,因雇主經營風險,而無法取得舊制退休金,臺中市政府勞工局109年積極輔導830家事業單位,補提差額8億3,761萬餘元,與事業單位共同保障3,352名符退勞工之退休金權益。 

      勞工局代理局長羅群穆表示,本市目前計有10,639家事業單位設有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為輔導事業單位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維護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勞工局目前有16名專職人力,以公文、電話、櫃檯諮詢、實地訪視及說明會等多元輔導方式持續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110年負有足額提撥義務之事業單位共10,199家,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共20,898人,其中,874家事業單位尚未足額提撥,影響2,696名舊制勞工,事業單位應依法於110年3月底前一次補足差額。 

      羅代理局長提醒,事業單位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符合法令規範,且避免負有足額提撥勞退準備金之義務時,雇主需一次補足準備金而造成公司資金運用困難。如準備金專戶已足夠支應事業單位內所有舊制勞工之退休金時,即可向勞工局申請暫停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94年7月1日勞退新制實施後,舊制勞工退休金容易被事業單位忽略,有舊制年資之勞工皆為事業單位資深人員,勞工是企業的資產,退休前勞工努力付出勞務,為企業賺取利潤,雇主亦應依法辦理,履行社會責任,照顧勞工退休生活,使勞工無後顧之憂,才能創造勞資雙贏的良好關係。 

    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如有舊制退休金相關權益問題或欲掌握最新消息,可至本局網站勞工退休準備金專區查詢相關問題,亦可撥打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逕洽本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一樓新市政服務中心)勞工退休金諮詢服務櫃檯諮詢,我們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