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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5 轉載:「臺中市政府110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 目的:為強化青少年對於勞動權益的認識,透過對於勞動權益有興趣的暑期工讀大專青年,於本府勞工局及市立圖書館推廣宣傳勞動權益及勞動政策相關資訊,未來亦可作為勞動法令推動種子成員。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600
• 報名資格:學生本人需為29歲以下青年且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以110年6月15日起算,亦即110年2月14日(含)以前設籍者),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四技(一至三年級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
•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網站(https://eservices.taichung.gov.tw/)/服務導覽/線上申辦預約/勞工局/就業安全科/臺中市政府110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報名資料(青少年勞動權益宣導),辦理線上報名(登錄個人資料及上傳附件pdf掃描檔)。
• 報名期間:110年6月15日至110年6月17日止,將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得依實際情況調整)
• 工讀期間:1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如新冠肺炎全國第三級防疫警戒期間延長,110年度大專青年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青少年勞動權益宣導)將延後辦理或予以停辦。如本計畫停辦,今年度正取及備取名單不予保留。
• 工讀地點:本府勞工局及本市圖書館等公部門。
• 工讀薪資:每人每月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月基本工資核給(110年以月薪2萬4,000元計算)。
• 工讀Q&A:有關暑期工讀相關問題可至「問與答專區 (路徑: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服務-勞工常見問答-暑期工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