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儲備旨揭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人員,建立公正、公平及確實之監評制度,爰依據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31條至第34條規定辦理培訓。
二、本次培訓預定名額為30人,採書面資格審查,並依培訓資格審查認定標準,以評分表評比方式辦理;錄取名單俟甄審會議審議結果,另函通知參訓。
三、有關報名及簡章相關電子檔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下載
(網址:https://www.wdasec.gov.tw/default.aspx?rn=1531352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