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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轉載:1080610中彰投分署「儲備定期契約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5-10名公開徵才

選「儲備定期契約人員(職務代理人)」,相關事項如下:

一、甄選候用人數:

(一)視成績擇優錄取候用5-10名。

(二)本次甄選均為候用人員,俟本分署需用職務代理人之情形,視出缺職務性質決定遴用順序通知報到,候用期間原則為1年,逾期如未有職務需求或下次同類型甄試放榜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二、契約期限:

(一)本職務為職務代理人性質之定期契約人員,契約期間約2至6個月,最長者約為1年,惟實際契約期間以職務出缺期間為限。

(二)於本分署有進用需求時,視出缺職務性質個別通知報到遞補,未於規定期限內報到者,註銷錄取候用資格。

三、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具公部門約聘僱人員工作經歷、相關行政工作經驗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三)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四、工作地點:本分署暨所屬各就業中心(含勞動學苑)。

五、工作項目:辦理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一般行政等相關業務事項。

六、待遇:依出缺職務性質及學歷支薪,約僱3等220薪點至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新臺幣27,434至34,916,並享有勞保、健保及勞退新制等)

七、報名日期:108年6月10日至108年6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先至「本分署網頁/最新消息」(http://tcnr.wda.gov.tw/)點選「本分署儲備定期契約人員(職務代理人)公開徵才」,下載「報名參加【儲備定期契約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人員簡歷表」,填妥簡歷表資料後,先行E-mail至ejobmail@wda.gov.tw

(二)另須檢具表件資料計有:(1)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附照片,填寫完整包括簡要自述,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否則不受理。)(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3)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者,視同無工作經驗)。(4)男性兵役資料證明資料影印本。(5)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於頁末親自簽名。

(三)紙本資料請於108年6月17日前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收(4076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儲備定期契約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繫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得視需要辦理筆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經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ㄧ律取消錄取資格;如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4-23592181分機1808沈小姐,傳真電話: 04-23590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