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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會參訓學員須知
本會參訓學員須知
一、報名注意事項:
(一)填寫報名表之個人資料時,請務必於傳送前再次確認檢查,個人資料填寫是否正確無誤,以免漏失重要課程訊息或影響後續開課前通知及證書核發掛號郵寄作業等。
(二)報名方式:
- 公司報名、團體報名者:勿使用線上報名,請下載報名表填寫完整後以Mail至本會報名。(報名複訓/回訓課程請檢附『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書影本』)。
- 個人報名者:
報名方式一:下載『個人報名表』,將資料填寫完整後以Mail至本會。
報名方式二:若於本會網站線上報名,務必詳填表單並於內容欄中填寫網頁中提醒必填之資料,確認詳細填寫完整後再送出,如資料填寫不完整者,恕無法接受報名亦不另行通知。
二、繳費方式:
(一)臨櫃填單匯款
(二)ATM轉帳
(注意:完成匯款、轉帳後,請來電告知您的帳號後五碼或傳真匯款明細,並再次確認收據抬頭,收據開立完成即無法變更或重新開立。)
(三)現金繳費:最晚須於課程開課前一週至本會繳交現金。
三、上課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學習權益,學員若有不當行為,以致影響班級運作或講師教學情事,本會得取消其上課資格予以退訓,一律不予退費。
(二)課程參訓學員務必準時到課,上課期間應依規定全程辦理親自簽到,不可事後補簽,嚴禁代簽名、冒名頂替代上課,違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訓及取證資格予以退訓,一律不予退費,並觸犯偽造文書等相關刑責。
(三)課程進行期間,相關主管機關將以不定時且不預告派員訪查點名,另有本會值班人員隨堂抽查點名,凡查課點名未於教室內或中途離席視同曠課,將取消其參訓及取證資格予以退訓,一律不予退費。
(四)為確保學員路途安全,未準時到課者,將不再電聯催促學員上課時間。凡訓練期間遲到、早退、缺、曠課20分鐘以上將取消受訓資格以退訓辦理並不得要求退費。
(五)學員若因事無法準時出席上課者,需自行主動提早詢問課程承辦人員相關請假規定,未事先詢問申請者將以缺曠課予以退訓,一律不予退費。(回訓課程不得請假。)
(六)參訓項目若含有操作實習課程,需自備交通工具前往實習地點。
(七)為尊重講師之著作權,上課期間請勿錄音、錄影及未經講師同意擅自複製講義電子檔。
(八)為尊重講師授課及維護其他學員受訓權利,課程中請將行動電話關機或設定為震動,請勿於教室內接聽電話。
(九)上課學員請妥善保管講義,若有遺失需另行購買,本會不予補發。請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勿攜帶貴重物品,本會不負任何保管責任。
(十)課程嚴禁旁聽,亦不可攜眷參與。課程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即時反應給該課堂授課講師或值班人員。
四、延期、退費規定:
- 延期辦法:因故無法如期上課,最晚於開課日前第三天辦理延期申請,逾期恕不受理,延期以一次為限,如延下梯次仍未如期到課,即放棄參訓權益,課程費用亦無法辦理退費。(注意:因年度帳務作業流程,若課程班級為該年度最後一梯次則無法延期。)
- 退費辦法:需繳回已開立之收據正本,收據遺失無法辦理
(一)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 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 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 課程參訓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二)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者,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五、其他相關規定:
凡提交報名參訓資訊者,即視為已知悉、認同並能遵守本會之各項規定,如未遵守本會相關規則,本會保有最終接受報名與否及繼續參加課程之權利,必要時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本會合法權益。本須知若有未盡事宜,均依職業安全教育訓練規則、本會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會保留得以隨時修改之權利。
本會教育訓練課程緊急聯絡人:賴奇旻 0919-059-547